昨天真的是峰迴路轉的一天,一開始以為沒有希望的資遣費,居然突然被通知有了。

 

大致情形如下,因為計畫結束,所以整個計畫的人員被資遣,但是資料庫還在,所以資料庫未來運不運作,並不清楚。

資遣費方面,一開始問中心的窗口說沒有,我就打去人事詢問,人事說只有續聘的才有,我就很納悶,同樣計畫,大家都被資遣,有的人有,但有的人沒有

我就再打去勞動部,他們是說得先判斷定期契約是否合法,上網查了一下,大部分的工作,應該都要是不定期契約。

覺得十分不公平,而且覺得中心跟人事都想壓著,索性直接從網站寄信給單位,讓更高層的人來回答。

因為還想要更明白,所以我又預約了當地的勞工局律師諮詢,律師說,沒有辦法完全確定是否屬於定期契約,如果資方咬定資料庫就只到年底,我們也無可奈何。

如果開調解,他們可以不用提出相關證據,也不一定要出席,那就只能訴訟。

自己想了想,訴訟我要自己請律師,他們用人民的納稅錢請律師,就完全打消要拿資遣費的事

 

過了一個禮拜,也就是昨天,突然通知有資遣費

我想應該是寄給院裡的信起了作用,當時勞動部因為霸凌案已經在燒,其他政府單位也接連燒起來,跟我同辦公室,不同計畫的同事(但是做同樣的資料庫),也在吵不正當資遣,雖然我這把火很小,但是我想長官應該不想要小火燎原,後來就給了一個公文說,我本來是沒有資遣費,但為了甚麼人員處理方式的一致性,所以比照辦理,連帶的一位只來三個月的同事,也一併受惠。

同場加映的是裸考的中華電筆試居然過了,希望能保佑我口試也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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